
【新聞局】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與傳媒機構代表座談會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今(6)日與傳媒機構代表舉行座談會,就選舉訊息發佈及選舉事務交流意見。選管會主席盛銳敏表示,傳媒是選舉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份,對於傳媒在今屆選舉中繼續專業地報導與競選相關的新聞,選管會充滿信心,並期望與傳媒共同守護今屆選舉的公平性。
盛銳敏表示,今年的立法會選舉,是去年四月通過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設置了確保資格審查程序順暢運作的機制後,首次舉行的選舉,是澳門特區的重大政治活動,深具意義。《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已於3月3日刊載行政長官行政命令,訂定第八屆立法會選舉於今年9月14日舉行,選舉程序自此正式開始。隨着各項選務工作的有序展開,相關的選舉資訊將持續對外發佈。
他強調,傳媒是連結社會各界的橋樑和平台,其新聞報導是公眾獲取資訊的重要渠道,傳媒的監督作用亦有助選舉在依法、公平、公正、廉潔的環境下順利進行。選管會相當重視傳媒的角色,且高度尊重新聞自由,將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的相關規定予以充分保障。
選管會日前發出了第一號選舉指引,盛銳敏指出,指引中有關競選活動期結束前須移除或刪除競選宣傳品的內容,與上屆選舉的要求大致一樣,旨在確保選舉的公平性,避免選民的投票意向在冷靜期和選舉日受到影響。
他認為,本澳傳媒一直秉持專業、客觀、不偏不倚的原則進行採訪報導,這與選管會致力確保選舉的公平性、一視同仁對待獲確認接納的所有候選名單之理念一致。新聞報導有別於競選宣傳,而選舉法清晰界定了競選宣傳的定義,相信傳媒具專業能力,可以將新聞報導與競選宣傳區分開來。選管會綜觀上屆選舉的眾多新聞,包括對各候選名單進行競選活動的報導,均體現到選舉公平性的理念,進一步印證了傳媒的專業性。
盛銳敏指出,傳媒根據新聞運作規律及公眾知情權的需要,客觀陳述候選名單進行的競選活動,視作新聞報導,而非競選宣傳,因此不受選舉指引相關內容所規範。選管會建議,傳媒可在其網上平台保留與競選活動有關的新聞報導之同時,應避免於冷靜期和選舉日將這類新聞置頂或放在顯眼位置,以免受眾一進入傳媒網上平台就看到相關資訊,藉此將選民可能受到的影響減至最低。
選管會期望持續與傳媒保持良性互動,並在傳媒的支持下,促進各項選務工作的順利開展,有效推動更多選民積極參與今屆立法會選舉。就此,選管會已開設傳媒查詢熱線,歡迎傳媒作出查詢,與選管會保持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