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房地產中介業務活動,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水平,以及保障房地產交易過程中各方參與者的合法權益,特區政府制定了《房地產中介業務法》,並於2013年7月1日起生效。為協助符合該法律內之過渡性規定,在2012年11月12日法律公佈之日,已連續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達5年且年滿40周歲的房地產經紀臨時准照持有人獲發房地產經紀准照,勞工事務局開辦了補充課程,完成課程的人士可獲豁免"房地產中介業務職業技能鑒定"及"合格完成高中教育"的從業要件。 由於大部份合資格的人士已入讀課程,勞工事務局計劃明年將減少及不定期開辦有關課程。房屋局及勞工事務局呼籲符合入讀資格而尚未報讀課程的人士,應儘快向房屋局遞交申請,如已申請及接獲符合資格通知則可登入勞工事務局網頁(www.dsal.gov.mo)或親臨該局辦理報讀本年12月開辦的培訓課程。 截至2013年11月中,由房屋局提供之符合入讀補充課程資格的1,810名人士中,已有1,471人入讀課程和96人報讀12月開辦的課程。如對「房地產經紀准照補充課程」有任何查詢,請致電勞工事務局職業培訓廳,電話:2831 0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