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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經濟補助下周起接受申請


行政長官早前宣佈特區政府將向有生活困難的基層公務人員推出補充援助措施,為落實相關政策,行政公職局於11月11日起接受相關人員申請各類經濟補助。
公務人員可向行政公職局公職福利處遞交申請表以及所需的文件及資料。其中"生活補助"方面,將審視申請人家庭每月主要收入及必要支出後,其家庭成員每月可用於其他生活支出的餘款,以衡量申請人的家庭困難情況,決定是否發給補助,以及訂定補助的金額。
其中的收入包括: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淨薪俸、房屋津貼、家庭津貼、附加報酬、超時工作補償、輪值津貼,以及資產收益等所有收入。
而支出包括:申請人家庭的每月固定的衣、食、住、行、必需品、醫療和教育等方面的支出。申請人須遞交單據或聲明以供分析,並依據統計暨普查局的"住戶收支調查"數據為參照,衡量申請人各項支出的合理性,藉此能有針對性地幫助有實際生活困難的基層公務人員。
經對所遞交的資料、單據或聲明進行分析後,若申請人家庭出現入不敷支的情況,會每月發給最高的澳門幣2,100元(相等於薪俸點30點)的補助。若申請人家庭收入除去主要支出後的剩餘不超過澳門幣500元,則每月發給澳門幣1,400元(相等於薪俸點20點)的補助。若剩餘介乎澳門幣500元至1,000元,則每月發給澳門幣1,050元(相等於薪俸點15點)的補助。每次審批為期一年,每月發放,到期須再審批續期。
而"車輛維修費用補助"主要是對因公務須駕駛公共車輛的人員的一項特別補助。現時若因過失引致公共車輛損毀,有關人員需承擔相應的車輛維修費用,這對低收入的基層公務人員可能造成很大的負擔。因此會透過申請和審批形式,向有關人員發放補助。然而,該措施旨在減輕肇事公務人員的負擔,並非鼓勵過失犯錯,故政府不會全數補助,有關公務人員須承擔最少1,000元澳門幣的費用,並會按相關公務人員的薪俸點高低,發放維修費用的30%至70%的補助,上限為澳門幣20,000元。
至於向申請"平安通"服務的公務人員發放一次性300元澳門幣的補貼,主要是鼓勵更多有需要的公務人員(例如退休長者和長期病患者)使用"平安通"服務,有關補貼可支持其3個月的服務費,減輕他們開始使用服務時的負擔。
行政公職局將會向各公共部門、公務人員團體及公務人員派發宣傳單張,讓基層公務人員知悉有關措施和申請方式。
如公務人員對有關措施和申請手續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政府資訊中服務熱線8866-8866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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