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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區政府與佛得角政府簽署法律及司法互助協定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及佛得角共和國旅遊、工業和能源部部長布里托(Humberto Santos de Brito)於11月7日,分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及佛得角共和國政府,在澳門特區政府總部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佛得角共和國的法律及司法互助協定》。
《協定》涵蓋了不同領域的法律合作範疇,包括職業培訓、登記、公證及民事身份資料、資料庫及法律資訊,以及免除要求司法及司法外公文書的認證等方面。
在《協定》的框架下,雙方今後將就協助緝捕和移交逃犯、移交被判刑人、承認和執行刑事判決、送達刑事司法文書、刑事調查和取證、送達民事司法文書和民事取證、承認和執行民事判決及仲裁裁決、送達司法外文書和承認其效力等事宜繼續磋商,以進一步落實本《協定》。
按照簽署的《協定》,當完成内部程序後,締約任何一方收到最後一份通知書後滿三十日,協定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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