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金融管理局注意到媒體近日就澳門銀行個人人民幣業務的報導,現闡明相關管理辦法如下: 一、 自2004年以來,澳門銀行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一直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與澳門人民幣業務清算行簽訂的清算協議而進行; 二、 根據現行清算協議,個人現鈔兌換限額為每人每次不超過等值20,000元人民幣,而經賬戶進行的兌換限額為每人每天不超過等值20,000元人民幣。 澳門金融管理局和澳門金融業界一直致力促進澳門人民幣業務的發展,並繼續向中國人民銀行爭取放寬人民幣業務的限額與範圍。 截至今年9月底,澳門銀行的人民幣存款為623億,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的交易為1,089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