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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環境專家來澳分享,利本澳環境教育的發展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環境保護局與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於本年10月17日在澳門合辦 「歐盟國家如何在教育法中落實環境教育」工作坊。該工作坊邀請兩名歐盟的環境專家,來澳分享歐盟國家如何在教育法和課程標準中落實環境教育,以及推行生態學校的寶貴經驗。 為增加澳門和歐盟在環境教育上的交流機會,同時亦可藉以了解歐盟如何在教育法和課程標準中落實環境教育及推行生態學校的寶貴經驗,在"第二期歐盟與澳門在法律範疇合作項目"的框架下,環境保護局與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合辦「歐盟國家如何在教育法中落實環境教育」工作坊,並於本年10月17日在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五樓蓮花廳舉行,主辦單位特別邀請了德國的Reiner Mathar 先生和瑞典的Anna Kristina Linusson女士兩位歐盟環境教育專家作主講嘉賓,分享歐盟國家如何在教育法和課程標準中落實環境教育、推行生態學校之成效、困難以及未來發展路向專題演講。是次工作坊吸引了本澳多所機構積極參與,包括了政府相關教育部門、高等院校師生、全澳院校的教職員及環境教育社團人員。 在過程中,專家們介紹了環境教育之起源、發展歷程、如何在教育法中呈現環境教育元素、並以個案方式分享歐盟國家生態學校的環境教育及管理特色、如何透過教育來推進長遠的環境可持續發展以及未來之願景,讓出席人士體會到歐盟國家的整個環境教育體系及發展趨勢。在答問環節中,與會者除問及歐盟環境教育之現況及發展外,一些本澳的教育專家更積極分享自身的環境教育經驗,與專家們進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討論。 環境保護局希望透過主辦是次工作坊,推進環境教育的互動交流,加深相關人員對不同地區環境教育法和生態學校之認識及了解,以便更好地推進本澳環境教育的發展。
包括是次工作坊在內的第二期歐盟與澳門在法律範疇的合作項目以"鞏固澳門的法律制度"為目標,該項目將持續至2013年12月。合作項目的執行和協調工作由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負責,並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多個不同實體及公共部門負責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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