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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至7月份工地職安健即時檢控概況


勞工事務局巡查人員在本年1至7月份共對990個工地進行了3065次常規職安健巡查,並按照第44/91/M號法令核准《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規定,就違法行為開立35個處罰卷宗,處罰金額共澳門幣130,500元,當中對工友及公眾生命安全可能構成重大風險的工地職安健違法行為,共採取了39項即時檢控。 即時檢控違法行為涉及: 1. 預防人體及物體下墮的集體保護措施:兩米以上工作地點、樓面、平台開口及沉箱井口欠缺90厘米高圍欄及最少15厘米高踢腳板,共9項; 2. 吊重升降機:吊重升降機沒有圍封,而槽口、出入口及升降台欠缺閘門或護欄,共6項; 3. 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使用有縛口的纜吊索、起重機械所在位置地面未具足夠抗力承擔負荷及起重機操作員吊運中擅離崗位,共6項; 4. 個人保護裝備:工友不正確使用安全帶及其他個人保護裝備,共6項; 5. 電力裝置:工具或裝置的帶電位外露,共6項; 6. 其他高危情況:欠缺風煤錶、機械護罩、空氣測量及不妥善存放物料,共6項。 勞工事務局對所有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一律採取嚴格執法的態度,對存有較高潛在風險的工地之承造商,除了即時作出檢控處罰外,有需要時更會發出停工令,直至有關情況已作改善,方可恢復有關工作。 除監察檢控外,勞工事務局亦透過宣傳教育以提升業界的職安健意識,並定期到工地或工會講解吊運安全、高空工作、《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及其他職安健課題講座,此外,亦與運輸基建辦公室合辦多場「起重機械操作安全講座」,向輕軌工地各路段的起重機操作員、訊號員及前線工友集中介紹操作起重機械及進行挖掘工程時需要注意的事項,例如起吊貨物前應固定起重機械、評估現場環境因素以及定期對起重機械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吊運期間工作安全,並妥善圍封吊運區域,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營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和積極預防工作意外的發生,需要勞資政三方的配合及合作,為此,勞工事務局呼籲建築業界聯同政府,共同做好職安健監管工作,提高行業的職業安全健康水平,以減少工作意外和職業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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