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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及公告

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親臨印務局,以口頭或以書面方式申請,並遞交:

  1. 欲刊登的文件正本或鑑證本;
  2. 預付刊登費用。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印務局(總局)
地址:澳門氹仔北安O1地段多功能政府大樓(總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 2時30分至5時30分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印務局  出版物銷售及刊登公報服務)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一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不休息,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根據所刊登文件的性質及字數而定,且須預先繳付出版費用。


質量指標

服務承諾


資料提供:印務局(IO)

最後更新時間:2022-08-26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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