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和歐洲的相關法律有著深厚的淵源,因此,參考和借鑒歐盟在個人資料保護方面的經驗對澳門個人資料保護工作的順利發展有很大的作用。有見及此,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下稱"本辦公室")將歐盟的一些文件翻譯成中文,供澳門各界參考。
本辦公室已將十三份歐盟文件:《有關歐盟資料保護法對歐盟以外網站在互聯網上進行的個人資料處理之國際應用的工作文件》、《第4/2004號意見書:以視頻監視處理個人資料》、 《有關基因資料的工作文件》、《第3/2009號意見書:按照第95/46/EC號指令就個人資料轉移至成立於第三國處理者的格式合同條款之委員會決議草案(從資料掌控者至資料處理者)》、《第2010/87/EU號歐盟委員會決議:對移轉資料予設立於第三國處理者的格式合同條款常見問題解答》、《第4/2010號意見書:在直接行銷中使用個人資料的歐洲 FEDMA 行為守則》、《第13/2011號意見書:智能移動設備上的定位服務》 、《第02/2012號意見書:應用到線上及流動電話服務中的人臉辨識技術》、《第04/2012號意見書:豁免有關Cookie的同意》、《第02/2013號意見書:智能設備應用程式》、《第02/2013號工作文件:獲取有關Cookie之同意的指引》、《第03/2013 號意見書:目的限制原則》、《第06/2013號意見書:開放資料和公共部門資料的再利用》的中文譯本,以及葡文及英文版本上載到了本辦公室的網頁,網址是:www.gpdp.gov.mo,有興趣的讀者可到該網頁的"參考文獻"區閱讀或下載。
上述文件並非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文件,中文譯本亦非發佈機構的官方譯本,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不具法律效力,只供讀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