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負責維持整個澳門的陸路交通秩序、指揮及監察車輛與行人之通行,處理交通意外以及預防和打擊交通違法行為。隨著澳門社會的急速發展,各項大型基建工程的動工,重型機動車輛及重型貨車的行駛頻繁,不但對路面結構造成破壞,亦對其他路面的使用者及環境造成嚴重的影響。有見及此,本局近期除了向市民及業界定期進行宣傳及呼籲之外,與環境保護局及交通運輸業的溝通也是不遺餘力,目的在於確保減少重型車輛對澳門市民造成的影響。
現時本局除了加強日常巡查及檢控工作外,近年亦加大力度抽查重型貨車的載貨情況。於2013年,對運載貨物超重及沒有覆蓋運載粉末狀物品之駕駛者分別發出334宗及47宗檢控。於2014年首3月則發出141宗及34宗檢控,當中則以氹仔及路環出現違規情況較多。而去年同期為86宗及12宗。根據《道路交通法》第52條第5款規定,禁止車輛運載貨物重量超過法定上限,違者科處罰款澳門幣900元;同條第8款規定,如車輛運載貨物重量超過法定上限20%或以上,科處罰款澳門幣3,000元。另外,同法第54條第3款規定,如運載粉末狀物品的車輛沒有配備密封式車廂,則須先以尺寸足夠的油布、帆布或其他合適物料完好覆蓋所載物品以免其散於空氣或地上,方准通行,違者科處罰款澳門幣900元。
為控制重型車輛超載行為,於本年4月25日在路氹城永進大馬路堆填區正式使用經交通高等委員會核准的地磅系統,檢控超載車輛。於4月25日至27日,車輛駛入堆填區總次數為3,228次,作出檢控有81宗,其中70宗屬輕微超載及11宗屬嚴重超載。由初步資料顯示,其超載情況還有改善空間。本局會與相關業界繼續保持溝通,加強宣傳、教育及打擊超載車輛。同時呼籲駕駛者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事實上,運載貨物過重或沒有妥善運載貨物,不但會造成路面損耗及環境污染,更可能危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從而承擔嚴重的刑事及民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