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領取社保養老金或殘疾金的受益人均須於每年一月份辦理在生證明,截至本月22日,社會保障基金共錄得六萬七千人次完成辦理,佔總人數超過九成。而婆仔屋的有關臨時服務櫃台將由24日起停止運作,市民月底前可親臨社保基金總部或其餘6個服務地點,或者利用自助服務機辦理在生證明。
養老金及殘疾金受益人由1月24日起可攜同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親臨以下地點辦理在生證明(詳見附件一):
- 社會保障基金總部;
- 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 社會工作局轄下青洲區社會工作中心、花地瑪堂區社會工作中心、聖安多尼堂及望德堂區社會工作中心、風順堂及大堂區社會工作中心、氹仔及路環區社會工作中心。
受益人亦可攜同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使用設在全澳共30個地點的自助服務機(詳見附件二)辦理:
- 社會保障基金總部及皇朝區中土辦事處;
- 社會工作局總部、轄下5個社會工作中心、復康服務綜合評估中心及健康生活教育中心;
- 退休基金會;
- 財政局大樓及財政局氹仔分站;
- 民政總署轄下3個活動中心及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 仁伯爵綜合醫院大堂及7個衛生中心;
- 關閘及外港碼頭兩個出入境口岸;
- 中華廣場地下大堂。
如受益人有意願由明年起接受在生證明短訊提示,可在一月份內親臨有關辦理地點填表登記,亦可選擇稍後在社保基金各服務點進行登記。
市民如欲查詢有關辦理2014年度在生證明的訊息,可在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或瀏覽社會保障基金網頁www.fs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