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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海關與酒店業界加強冬防 兩男子酒店區兜售侵權物被捕


澳門海關鑑於發現有不法份子於街頭及酒店周邊區域附近,不斷出現以打游擊方式兜售冒牌侵權物品的情況,故除與治安警察局採取聯合巡查和偵查行動外,海關並加強向各酒店業界派發宣傳單張,加強和市民共同防罪滅罪。於一月十二日,中區某大型酒店保安部人員撞破兩名男子在酒店商場區域內兜售涉嫌假冒國際名牌手錶及手提電話,隨即通知海關跟進,並即場在嫌犯身上查獲假冒名牌手錶五隻及六部手提電話。海關知識產權廳調查後,經品牌權利人代表鑑定證實為 「山寨」貨,並揭發其藉以旅客身份來澳作案,失手被擒,有關案件在調查搜證後,送交檢察院處理。 於一月十二日傍晚,海關接獲中區某酒店保安負責人的電話通報,聲稱有兩名男子在其負責看守的酒店商場區域內,向場內人士兜售手錶及手提電話,酒店保安部透過與海關互助合作機制,即時通報海關知識產權廳人員偵查處理。在海關總部調查期間,從該兩名嫌犯身上查獲五隻涉嫌冒牌名貴手錶,品牌包括有:「VACHERON CONSTANTIN」三隻及「CARTIER」兩隻;涉嫌冒牌「VERTU」商標之手提電話三部,另有三部涉嫌用作犯案用途的其他品牌手提電話;聲稱自用的一個假冒「Louis Vuitton」商標銀包及一個「PRADA」商標斜揹袋。上述有關物品外觀雖然仿真度極高,但並沒有任何包裝和出廠票據,產品來歷存疑。海關隨即展開深入調查,並核實該等品牌商標已在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局作出合法註冊登記,經有關品牌權利人代表初步鑑定為假冒貨品。 該兩名男嫌犯均姓庄,年齡分別為:四十六及四十九歲,非本地居民,來自同一地區且為相熟朋友關係。海關在跟進調查時,嫌犯聲稱來澳門目的為娛樂博彩,但亦有預先自行攜帶冒牌手錶及手提電話來澳以作販賣圖利的行為,所攜帶到澳門的假冒手錶及手提電話,皆購自外地,假冒手錶購入價格為每隻人民幣二百元,並準備以每隻港幣五百元出售圖利;而手提電話購入價格為每部人民幣八百元,並準備以每部港幣一千二百元出售圖利。其中一名嫌犯聲稱已成功以港幣五百元出售一隻假冒手錶,其餘身上的假冒手錶及手提電話亦準備向途人兜售圖利,豈料未有進一步的行騙,已失手被擒。海關將以第九七/九九/M號法令《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百九十二條(將產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隱藏);及第六/九六/M號法律《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條第一款a)項(貨物欺詐)所指之犯罪,控告該兩名人士,並送交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將處以最高五年徒刑或科最高六百日罰金。 年關將至,不法之徒為圖不法獲得快錢過年,有可能會藉機進行街頭行騙,及販賣一些冒牌侵權物品等罪行。海關將會與各執法部門及酒店業界加強聯繫,靈活調動人員巡查市面各區街道和人多聚集的地方,主動與酒店業界保安部門負責人交流聯繫,互通防罪滅罪訊息。除此之外,澳門海關將繼續與治安警察局等執法部門緊密協作,合力打擊有關罪案。是次成功破獲在酒店範圍兜售假冒名錶及手提電話案,是有賴各界支持,齊心協力打擊犯罪份子,共同維護澳門旅遊休閒城市的良好形象。 市民如發現有侵犯知識產權活動的資料,請即與澳門海關聯絡,電子郵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時舉報熱線,電話: (八五三) 二八九六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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