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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澳兩地執法部門統一收網 搗毀銷售捲煙犯罪團伙


澳門海關及廣東省公安廳兩地執法部門,聯同澳門衛生局及珠海市煙草專賣局,再次採取聯合行動,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中至十二月十六日,廣東省公安廳根據前期工作中掌握到的假煙絲從粵北不斷流入粵東的情報,近期成立粵澳兩地及跨區域的打擊假煙專案小組,經過近一個月的深入調查,在內地省、市煙草部門密切配合下,於十二月十六日,兩地執法人員按計劃採取收網行動,同時,澳門海關巡查在本澳多間以遊客為主要銷售對象的捲煙店,和收發捲煙等貨品予 "水客"偷運往內地的店舖;並發現本澳北區一間專門售賣捲煙的店舖有出售懷疑假冒「中華」品牌的捲煙及未完稅的一些外地品牌的捲煙,未完稅的捲煙海關已提起行政起訴,而涉及假冒捲煙海關將會送交檢察院作出刑事起訴。 於十二月十六日,澳門海關知識產權廳透過跨域情報交流,聯同廣東省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局、珠海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珠海市煙草專賣局、和澳門衛生局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執法人員,按計劃分別在珠澳兩地採取突擊巡查行動。澳門海關知識產權廳在本澳各區採取巡查行動,行動中海關在北區一間捲煙專買店,發現有人售賣懷疑假冒「中華」品牌的捲煙及未完稅的外地品牌捲煙,海關遂帶走涉案店舖負責人到海關總部協助調查。該負責人姓歐陽,女性,五十三歲。經初步調查所得,該店舖涉嫌觸犯第七/二零零三號法律《對外貿易法》相關規定,海關將提起行政起訴;而涉嫌侵權假冒捲煙的部份,海關將以第九七/九九/M號法令《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百九十二條(將產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隱藏)所指之犯罪,將製作檢舉筆錄,呈送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將處以最高六個月徒刑或科處三十日至九十日罰金;另外,由於該店舖所營銷的捲煙,其包裝上並未具備澳門法律規定煙草製品的標籤及包裝,亦涉嫌觸犯第五/二零一一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第四章之規定,澳門衛生局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執法人員亦即時在場對該店舖作適當處理。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於二零一一年三月六日在北京簽署的《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為進一步加強粵澳知識產權合作,經粵澳雙方相關部門多次的協商及為切實履行有關協議,兩地政府部門透過以往既有的情報通報機制,得悉於本年十一月十四日,珠海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金灣分局立案偵查,以澳門犯罪嫌疑人李姓男子為首的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假煙案),經初步查證,李某通過自己駕駛粵澳兩地牌車輛運輸以及組織 "水客"進行 "螞蟻搬家"的方式,從澳門將不知名品牌的澳門生產捲煙通過拱北口岸走私到內地,同時通過與澳門及珠海兩地不法導遊和旅遊商店經營者相互勾結,讓導遊在澳門及珠海兩地將未完稅捲煙、假煙販賣予參團旅客。此等行為嚴重破壞兩地旅遊購物城市的形象及影響國家及地區的稅收,為此,粵澳兩地執法部門於近期再次採取聯合行動,共同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罪案,尤其圍繞假冒產品的生產、運輸、銷售等環節,雙方執法人員展開共同調查及快速通報,聯合採取打擊違法行動。 澳門海關為維護市民、消費者、正當商戶及企業的合法權益,將一如既往,全面打擊假冒偽劣、侵權違法、以假亂真、逃稅瞞稅等的不法行為。而兩地海關亦有信心,合力打擊該類違法行為,共同為國把關,恪守本份。尤其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未完稅、及部份懷疑侵權假冒的捲煙行為,海關執法人員會及時作出攔截,保障消費者權益和政府稅務收益外,亦藉此提醒澳門各界人士,守法營商必定是不二之法。 市民如發現有侵犯知識產權活動的資料,請即與澳門海關聯絡,電子郵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時舉報熱線,電話: (八五三) 二八九六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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