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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今起諮詢


為改善空氣質素及保障居民健康,環境保護局根據前期研究成果和分析本澳的實際情況,編製了《澳門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諮詢文本,由2014年12月17日至2015年3月16日期間諮詢社會、業界和相關專業團體,在完成諮詢後將整合和分析有關意見及建議,從而訂定最終建議方案。 特區政府近年將改善空氣質素列為重點環保施政工作之一,並按照《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的工作計劃,開展了一系列工作,主要從改善移動空氣污染源(主要為機動車輛尾氣排放)及固定空氣污染源(主要為工商業場所(包括餐飲業場所)的廢氣排放)兩方面著手。其中,針對移動空氣污染源方面,已陸續採取多項政策和措施控制機動車輛尾氣的排放。而對於固定空氣污染源中重點工商業場所的污染控制方面,環境保護局已於早前完成了《制訂澳門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的公開諮詢工作,並發佈了有關諮詢總結報告。至於餐飲業場所方面,為改善餐飲業場所油煙排放對居民及空氣環境的影響,環境保護局於早前委託專業顧問機構,開展了「關於澳門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及監管策略研究計劃」,對澳門餐飲業場所的油煙排放進行調研,並提出了澳門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及控制策略之建議,包括檢討現時監管餐飲業場所排放油煙的機制,以及如何配合現時發牌制度,落實源頭管理的理念等。局方在上述研究的基礎上,綜合分析澳門的實際情況和參考鄰近地區的經驗,以及聽取相關部門的意見,從而制訂了澳門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的建議方案,並完成有關諮詢文本。 是次諮詢文本提出關於澳門餐飲業場所的油煙排放標準、設備管理規範和監管制度之建議方案,以及相關建議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根據科學分析,若實施有關建議的排放標準及監管方案,每年可減少油煙及總懸浮顆粒物的排放量分別約23%及25%,有助改善澳門的空氣質素和緩減餐飲業油煙排放對居民的影響。 鑑於是次《澳門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涉及層面廣泛,為進一步收集社會和業界等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確保相關標準及監管制度日後出台的可操作性和執行成效,環境保護局開展是次諮詢工作,諮詢期由2014年12月17日至2015年3月16日。在諮詢期內會透過不同渠道收集意見,包括舉行面向專業團體、民間社團、公眾的專場諮詢會,期間亦會向居民、相關團體和業界、政府部門介紹諮詢文本的內容並進行交流,有關諮詢會的具體安排如下:
請看附件! 環境保護局早前已向環境諮詢委員會作專場介紹,與會委員對建議方案中有關受監管的場所、排放標準的訂定,配套工作、以至將來執行等深入討論,對完善建議方案內容和落實安排提供寶貴意見。 《澳門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諮詢文本已上載至環境保護局網頁(www.dspa.gov.mo),亦可到環境保護局、旅遊局、一站式服務中心、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及政府資訊中心等地點索取。如有任何意見及建議,請於2015年3月16日或之前,透過郵寄(澳門宋玉生廣場393至437號皇朝廣場十樓環境保護局)、電郵(cookingfume@dspa.gov.mo)或傳真(2872 5129)等方式向環境保護局發表意見。此外,如對是次諮詢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環境保護局環保熱線(2876 2626)查詢。 完成諮詢後,環境保護局將對收集的意見進行研究和分析,提出最終建議方案和跟進後續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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