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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委員


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崔世安已完成第四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委員的委任工作,下列十一位人士已接受邀請將出任行政會成員:陳海帆、梁慶庭、廖澤雲、馬有禮、歐安利、鄭志強、陳明金、何雪卿、黃如楷、林金城、陳澤武。有關的行政命令將於12月20日公布,十一名行政會委員並於同日宣誓就職。 行政會是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行政長官崔世安深信所委任的委員均能根據《基本法》的規定,盡忠職守,廉潔奉公,積極推動「一國兩制」的落實,竭誠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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