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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職局代局長 回覆立法會宋碧琪議員之口頭質詢 (中央招聘制度)


尊敬的立法會主席、各位議員:
本人現就宋碧琪議員提出的口頭質詢,作以下回覆。
1. 特區政府為優化公務人員進用管理的制度建設,2011年頒佈了《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行政法規,推行中央招聘制度,對招聘及甄選程序實行中央管理,並首先於高級術技術員和技術輔導員兩個職程實施。
2. 設立中央招聘制度主要目的是:1)確保公務人員的入職符合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以電子抽籤方式分派及格投考人,防範私相授受和任人唯親;2)統一聘用標準及程序,消除部門在聘用人員方面標準及程式不一的情況;3)典試委員會主要由用人部門代表組成,共同參與訂定甄選準則,確保用人部門招聘到符合本身需求的專業人員。
3. 中央招聘制度實施至今,共進行了5次中央開考,將有630名人員被分派到不同公共部門。
4. 關於中央招聘所用時間的問題,以技術輔導員開考為例,報考人共15674人;考試包括了2次筆試和1次專業面試,當中又有批改試卷、進行面試、計算成績以及履歷分析等環節;此外,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的規定,為保障考生的上訴權利,確定名單、筆試成績名單、面試成績名單直至最後成績名單各個階段均設有上訴期,僅上訴程序的時間已是5個月。所以,整個開考程序耗時較長,共24個月。
然而,特區政府在吸收了首次的實踐經驗後,在接下來的資訊範疇高級技術員入職中央開考,對甄選程序作了優化,減少筆試次數,使整個開考程序的時間比技術輔導員入職中央開考縮短約7個月。至於現時正在進行的心理學範疇高級技術員入職中央開考,我們另從嚴格控制典試委員會批改試卷的時間入手,力促整個開考程序在13個月內完成,換言之,會比首次的技術輔導員職程開考時間縮短11個月。
5. 至於法律範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開考的筆試只有1名投考人合格的問題,經深入研究及分析,我們認為,這是法律範疇高級技術員首次進行入職中央開考,准考人可能是因爲對考試方法未能適應及掌握或考前準備不足,而影響到考試表現。為此,我們將在日後的開考中,向投考人提供更多應考輔助措施,讓投考人對考試要求有更清楚的瞭解,做好應考準備;同時,我們會改善試題設計,提升考試質量。
6. 針對整體人員的招聘,特區政府將以離職填補、新增職能作為人員配置的主要依據,通過優化人員規劃,嚴控人員數目增長。與此同時,會以精簡開考程序、縮短開考時間作為招聘工作的改善目標,提升招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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