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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的士客運法律制度諮詢共收逾700多意見


為完善的士客運法律制度,特區政府今年第三季開展了《檢討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法律制度》公開諮詢。在為期45日的諮詢工作中,共收到700多項具體意見,大部份意見贊成有必要對現時的士服務進行更嚴格的規範,政府將根據是次徵集所得意見,結合本澳的實際情況,制訂符合本澳整體利益之的士法律制度,提升的士服務。 隨著近年社會快速發展,居住人口和流動人口的急遽增加,公眾對的士服務需求日趨殷切。然而,作為規範的士服務的相關法律法規未能與時俱進,以各種的士違規行為越益嚴重,為加強打擊相關違規行為,解決市民及旅客搭的士難的問題,由交通事務局和法務局組成的跨部門工作小組推出了《檢討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法律制度》諮詢文本,並於8月9日至9月23日向公眾徵集意見,務求以更科學手段匯集各界意見和凝聚社會共識,為本澳的士法律制度的檢討工作奠定務實基礎。 贊成嚴格規範的士服務 是次意見徵集分為開放式意見和問卷調查兩部分,而問卷調查亦分為街頭問卷和網上問卷兩種形式。在開放式意見中,共收到來自社會各界的296份不同意見,經整合為782條具體意見,問卷調查則成功收回547份有效街頭問卷,以及20,089份專題網頁的有效問卷。大部份意見贊成有必要對現時的士服務進行更嚴格的規範,且對引入隱藏身份被動式取證、在的士車廂安裝監察系統、提高罰款金額、訂立釘牌制度及訂定的士新發牌標準等方面的工作尤為關注和重視。當中較具爭議為引入隱藏執法人員手段和在的士車廂安裝監察系統方面,的士業界對此多持反對意見,主要擔憂的士行業會被標籤,影響社會對的士行業的印象,並認為在車廂安裝監察系統會侵犯司機和乘客的私隱,但市民及旅客方面則多持贊成意見,認為相關措施可有效加強打擊的士服務的亂象。 至於在優化行政程序、增加警員執法、在的士違規黑點和的士站加裝監察設備、加強處罰力度等意見則較為一致,多持正面和贊同意見。此外,就未來的士發牌制度方面,社會各界多認同以公司形式及有條件個人形式兩種發牌方式,對於以公司形式營運之的士服務,有意見認為公司可運用電子管理系統對旗下車輛進行管理,而行政當局則可透過監察公司而規管相關的士的營運情況;至於有條件個人形式,有意見認為應對投牌者設立一些限制條件,規範個人形式的士服務的經營情況,如投牌者必須持有有效的士專業工作證、或須直接參與當中的士服務,以減低的士牌照的"投資價值"。 六大領域制訂法律草案
現階段跨部門工作小組會將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作出整理和歸類,並結集成彙編向外公佈,以便公眾瞭解相關參與者提出意見的取向。接續即開展第二階段法律研究和相關制度的制訂工作,當中包括加強調查取證、加強執法工作、加重處罰力度、優化的士服務經營環境、設立的士從業員管理制度及研究的士發牌制度等六大領域,期望透過的士客運法律制度的檢討工作,更好地回應社會的訴求及解決現時的士服務的違規問題。 與此同時,將不斷完善現行的士服務措施的執行情況和評估相關措施的成效,並會透過是次諮詢工作,對徵集彙編的意見及建議進行綜合性分析和研究,結合本澳社會的實際情況,在平衡各方利益及取得社會共識的前提下,制訂符合本澳整體利益的可行性措施及相關機制,從而確立中、長期的士服務政策的發展方向,使本澳未來的士客運服務更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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