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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訂澳門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諮詢總結報告之發佈


為更好地管制本澳固定空氣污染源有關工商業場所的污染排放,進一步改善空氣質素及保障居民健康,環境保護局於2014年3月完成了《制訂澳門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的諮詢工作,經整理分析相關意見及建議後,現發佈「《制訂澳門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諮詢總結報告」,以供社會各界參閱。 特區政府近年將改善空氣質素列為重點環保施政工作之一,並按照《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的工作計劃進程,從移動空氣污染源(主要為機動車輛尾氣排放)及固定空氣污染源(主要為工商業場所的廢氣排放)兩方面開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其中,針對移動空氣污染源方面,已陸續採取多項政策和措施控制機動車輛尾氣的排放。而對於固定空氣污染源方面,考慮到目前工商業場所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專門管制的法律法規多處於空白,且社會對管制有關污染源的訴求甚殷,故有需要作出完善,以便從法制層面更好地保障環境質素和居民健康。 為此,環境保護局根據前期顧問研究的結果,綜合分析本澳的實際情況和外地經驗,提出《制訂澳門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之建議方案,並編制了相關諮詢文本。諮詢文本建議按緩急先後之原則,優先對本澳大氣環境和居民影響較大的工商業場所進行管制,包括化工與製藥業、工商業鍋爐、水泥工業、儲油庫、發電廠、廢棄物焚化爐及污水處理廠等工商業場所,並提出有關工商業場所之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和設施管理規範的建議和監管方案,以及相關建議的配套措施。 鑑於工商業場所的空氣污染排放監管涉及社會不同層面,並根據第224/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之《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環境保護局於2014年1月17日至3月17日期間進行公開諮詢,收集社會各界之意見及建議。諮詢期間除透過不同渠道收集居民的意見外,亦舉辦了4場面向環境諮詢委員會、工商業場所及業界、相關政府部門及社會團體等諮詢專場,同時,進行了7場社團和商會拜訪活動。 是次諮詢共收到332條意見,社會普遍支持政府制訂澳門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的工作,並認同有需要以立法的方式對相關工商業場所進行空氣污染排放管制。諮詢意見當中社會各界主要關注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方面,佔總意見的22.3%,其次是對於供應低硫燃料及提供資助等配套措施方面提出的意見佔15.7%,至於處罰方面的意見亦受社會各界所關注,佔13.6%。環境保護局為了讓社會各界及時掌握諮詢活動的成效及後續工作計劃,已將諮詢活動期間收集到的社會各界意見及建議作出整理、統計及分析,並編製成「《制訂澳門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諮詢總結報告」,讓社會各界了解諮詢期間所收集的意見及建議。 是次「《制訂澳門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諮詢總結報告」已上載至環境保護局網頁(http://www.dspa.gov.mo),歡迎市民瀏覽及下載,如有需要亦可親臨環境保護局(澳門宋玉生廣場393至437號皇朝廣場十樓)索取。 最後,環境保護局衷心感謝各界人士積極參與《制訂澳門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的諮詢活動,並提出寶貴的意見及建議。環境保護局將根據有關意見及建議,以及本澳實際情況跟進後續的法規制訂工作,以期從法制層面更好地保障環境質素和居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