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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海關揭虛報轉口假錶案 一物流公司兩男子涉案


澳門海關近日在國際機場偵破一宗懷疑虛報轉口貨物,企圖走私冒牌手錶的案件,涉案人為某物流公司負責人及一兩地牌貨車司機。該兩名男子涉嫌觸犯知識產權法例及違反《對外貿易法》,該案行政違法部份由海關繼續處理外,刑事違法部份將移送檢察院處理。 於八月二十六日,澳門海關口岸監察廳國際機場海關站稽查人員,在機場貨運站檢查一批由內地經路氹新城海關站進入本澳再轉運往外國的轉口貨物時,海關站人員發現除了轉運申報單上所報稱的貨物之外,還有三十四箱貨物沒有申報,而負責運送該批貨物的物流公司人員在報關時報稱該批貨物為五金製品、塑料製品、電腦配件、燈具配件及服裝輔料。經海關站人員詳細檢查後,發現該三十四箱没有申報之貨物實為大量著名品牌手錶,明顯與申報單內容不符。口岸監察廳遂聯同知識產權廳作進一步聯合偵查,發現該批手錶涉及多個品牌,總數高達五千多隻,其中十七個品牌已在澳門經濟局註冊,經品牌鑑定人進行核查後,初步證實為假冒名牌手錶。該批貨物若以市場價值計算,總額超過二千萬澳門元。 此案兩嫌犯一為物流公司負責人,姓黃,三十六歲;另一為負責該批手錶運輸的兩地牌司機,姓高,五十五歲,均為本澳居民。該批貨物由該物流公司內地分部接收,然後經澳門轉運至東南亞。該批手錶部分品牌包括:「OMEGA」,「DIESEL」,「HUBLOT」,「HERMES」,「FRANCK MULLER」,「CARRERA」,「GUESS」,「ESPRIT」,「PANERAI」,「ROLEX」,「TISSOT」,「AUDEMARS PIGUET」,「LOUIS VUITTON」,「RICHARD MILLE」,「PATEK PHILIPPE」,「VACHERON CONSTANTIN」,等多個知名品牌。 案中物流公司在報關過程中,未有如實報關,而貨物中亦涉及假冒侵權貨品。海關將以第7/2003號法律《對外貿易法》的相關規定,對該物流公司提出行政起訴,及以第97/99/M號法令所核准之《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292條所指之犯罪,起訴有關涉案人士,並將送交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處最高六個月徒刑或科處三十日至九十日罰金。 作為負責運輸工作的物流公司,理應清楚明白所運輸貨物的詳細資料及種類,否則將會有機會負上行政違法、以至刑事責任。澳門海關提醒各界人士,任何貨物無論進口、出口或轉口時,均需按照澳門《對外貿易法》等法律之規定,如實向海關申報,海關亦會依法抽查進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人員和運輸交通工具,一經發現違法情況,不論貨物數量的多寡,海關會依法提出檢控。各界人士在營商或進行貿易行為前,須審慎了解貨物的種類及真偽,以評估會否觸犯知識產權相關刑法的風險。 市民如發現有侵犯知識產權活動的資料,請即與澳門海關聯絡,電子郵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時舉報熱線,電話: (八五三) 二八九六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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