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持續打擊霸地的決心和工作從不動搖且決不手軟,尤其針對闖入及重新非法佔用已收回特區土地此等公然挑戰法律的行為絕不容忍及姑息,定必以強硬手段加以遏止。其中,就路環電廠街及其旁側一幅特區土地被重新佔用的個案,鑑於有關行為屬刑事罪行,可被處以徒刑,政府一方面已向司法機關提出檢舉;另一方面沿用跨部門行動機制,於今早(7月3日)採取聯合行動,修復被非法破壞的圍板,防止該幅土地再被非法霸佔。 重佔已收回土地者須負刑責 是次行動涉及的土地位於路環電廠街及其旁側,有關土地於年前被發現遭非法佔用,政府於2009年10月透過跨部門行動成功收回並圍板標明為特區土地。然而,政府人員於2013年1月到該地段巡查時,發現現場部分圍板及進出口的金屬閘門被人自行拆除,土地被人非法闖入及棄置雜物。其後,政府分別於2013年6月及12月再派員跟進該地段被非法佔用的情況,發現上述的違法行為未有收歛。 鑑於上述土地屬澳門特區所有,根據《刑法典》第185條規定:未經有權限者(行政當局)同意或許可,任何設有圍障且公眾不可自由進入之地方者,可被處以徒刑。因此,政府已隨即向司法機關提出檢舉;同時,考慮到上述土地的圍板受損及該幅土地被非法佔用的狀況持續,影響了政府對特區土地的有效管理及對外的宣示作用,故政府於今日(7月3日)採取聯合行動,修復被非法破壞的圍板,防止該幅土地再被非法霸佔。而為免不利後續刑事調查的蒐集證據工作,政府在行動中不會清遷土地上的雜物。 五年來已收回逾五十幅霸地 特區政府已再三強調,土地對澳門的可持續發展十分重要,政府絕不容許寶貴的土地資源被非法佔用,損害市民大眾的利益。政府嚴厲打擊霸地的決心和工作從不動搖且決不手軟,尤其針對闖入及重新非法佔用已被政府收回土地的行為屬刑事罪行,可被處以徒刑;一經發現,定必提出檢舉,切勿以身試法。 政府近年雷厲風行打擊霸地,有關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自2009年3月採取跨部門清遷土地行動至今,政府已收回55幅被非法佔用的特區土地,涉及面積達23萬多平方米。 新土地法加強打擊非法佔地 另一方面,新《土地法》已於今年3月正式生效。新法明確了土地工務運輸局定期監察土地的狀況,並舉報所發現的違法佔用及本法所定的其他違法行為,相關人士不得阻止局方監察人員進入任何非屬私有土地的土地。 同時,新法亦引入屬刑事罪行的違令罪,大幅調高對故意非法佔用屬公產或私產土地的行為人可科處的罰款,將罰款與被佔用的土地面積掛鈎,罰款金額最高可達澳門幣300萬元。除罰款外,若由政府執行騰空土地的命令,則騰空費用及保存文件和動產的費用均由違反命令的人承擔,並須在政府指定的期間及地點繳交有關費用。 特區政府相信,隨著新《土地法》正式實施,相信將有助加強打擊非法佔地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