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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應酌情處理僱員颱風期間的出勤情況


本澳接連受到颱風影響,為維持社會及企業之正常運作及提供服務,仍有不少僱員需要上班,勞工事務局為需要在颱風期間上班的僱員和僱主表示感謝和致以敬意。勞工局呼籲,僱員在颱風"帕卡"吹襲期間,或會出現各種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未能按時返回工作崗位等出勤情況,僱主應予以從寬考慮酌情處理,不應視作僱員曠工或不合理缺勤。另外,在颱風過後,要外出工作的僱主及僱員需要注意自身安全。

勞工局呼籲,企業可因應自身營運情況,及早與員工協議有關於颱風期間的工作安排,如僱主安排僱員於八號風球期間工作,應為僱員另外購買相關勞工保險,同時亦須對僱員上下班及工作期間作出適當的安排,如企業具有條件,應考慮提供專車接送、給予適當的休息時間和地方等,以確保僱員的工作安全和體恤僱員的辛勞工作。勞工局制定了颱風期間僱員工作安排的相關指引,可登入勞工局網站www.dsal.gov.mo了解詳情。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62886091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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