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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出版第260期《澳門消費》 調查三十多款包裝穀類食品營養成份


消費者委員會倡議消費者建立健康飲食習慣,在最新出版的第260期《澳門消費》公佈了一項認識食品營養標籤含量的比較報告,另外,消委會調查黃金鑽飾零售業在回收黃金鑽飾的規定,該會表示,消費者購買的這類商品時,如考慮未來可能要求商號回收商品,就要先瞭解商號的回收方式及規定,以保障日後的權益。 為配合國際消費者聯會2015年“消費者獲得健康食品的權利”年主題,消委會抽查了市面五款,共三十四個預先包裝穀類食飲品樣本,通過檢視包裝上的標籤,瞭解各樣本的膳食纖維含量外,並比較樣本的糖份、鈉及脂肪含量是否符合國際上所界定“三低一高”的原則,從樣本的標籤資料顯示,抽查的穀物條、燕麥片、穀類餅乾、即沖穀類飲品及穀類早餐五款食飲品中,以燕麥片較符合“三低一高”的健康飲食原則。 消委會表示,這次抽查希望帶給消費者培養“三低一高”飲食習慣訊息外,亦可提醒消費者在選購穀類食飲品前,應留意包裝標籤上的成份及進行比較,選擇適合個人及符合健康飲食生活的食品。 這次的認識食品營養標籤含量比較報告已刊登在新一期的《澳門消費》內,該報告同時介紹關於“三低一高”健康飲食的資料供消費者參考。 黃金鑽飾有裝飾,以及作為賀禮等用途,不少消費者都喜愛購買這種商品,消費者在購買黃金鑽飾時除考慮款式、價格、手工等條件外,消委會建議消費者也應留意商號回收黃金鑽飾的條件或規定,這樣,日後消費者如要求商號回收商品時,消費權益也可以獲得一定的保障。為此,消委會向本澳經營黃金鑽飾的零售發出問卷調查瞭解市場的現況,調查資料反映,現時商號在回收金飾方面的條件較為一致,至於回收鑽飾的規定就各有不同規定,消費者可參考第260期《澳門消費》瞭解目前黃金鑽飾零售業的回收商品的規定。 第260期《澳門消費》還報導消委會三月份慶祝“3.15世界消費者權益日”舉辦的“保權益、辨真假”圖片展覽的活動詳情。 另外,為推動青少年關心消費者權益,消委會辦“好文園地”,鼓勵本澳中學生就消費者權益的議題,包括法律、時事等投稿,有關作品如獲選後將載於《澳門消費》供讀者分享,該會並向投稿人士提供稿費,“好文園地”投稿的要求已刊登在第260期《澳門消費》。 市民現可於高士德大馬路24號A昌興大廈地下公眾接待處,黑沙灣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1樓M區消委會專區、水坑尾方圓廣場政府資訊中心、文化局屬下各圖書館、八角亭圖書館及澳門文化廣場等地點免費索取第260期《澳門消費》,消費者亦可以利用該會網頁(www.consumer.gov.mo)瀏覽有關的內容。消費者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該會熱線8988-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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