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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學術研究奬學金5月31日截止申請


由文化局發放的學術研究獎學金將於五月三十一日截止申請,逾期不予受理,歡迎有興趣的學者申請。 新修訂的《學術研究奬學金規章》於本年二月一日起生效,旨在鼓勵開展關於澳門文化及澳門與中外交流,具有原創性的學術研究,凡具有博士學位、並證明具有學術研究經驗的澳門或外地人士,或具豐富研究經驗、並已取得公認學術成果的澳門或外地人士,可填妥並簽署文化局提供的申請表,連同個人履歷、研究計劃、學歷證明文件的認證複印本,以親送或雙掛號郵件方式遞交。 親送申請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或黑沙環新街五十二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遞交,以收件證明印章上的日期為準;郵寄者則須以雙掛號郵件方式寄至“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以郵戳日期為準;所有申請須在封套顯著位置註明“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文化局學術研究獎學金申請”字樣。申請者務必於截止日期前遞交,文件不齊全或不符合上述規定者將不予受理。根據規章,文化局學術研究獎學金每年發放一次,並於三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接受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學術研究奬學金規章》詳情及申請表,可於文化局網頁www.icm.gov.mo瀏覽及下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朱小姐,電話八三九九六四八三,或電郵至estherc@ic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