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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12月20日遊行集會之總結


今 (20)日分別有6個團體及1名居民發起遊行,高峰時約有480人,以及1個團體發起集會,高峰時約有1400人。 遊行隊伍分別在下午1時至2時期間在祐漢公園及三角花園集合,並於下午2時至3時出發,按發起人預告或警方修訂的路線行進,並於下午約4時30分陸續抵達政府總部遞交請願信後和平散去,亦有1個團體中途前往中央駐澳門聯絡辦公室遞信。總結遊行活動的情況,秩序良好,過程順利。 另一方面,一個集會活動於中午約11時在東方明珠街進行,至中午約12時15分,有人疑煽動集會人士,衝出友誼圓形地(東方明珠迴旋處)霸佔馬路,同時有近30輛貼有標語的車輛在該迴旋處不斷圍繞並慢駛目者堵塞交通,經警方多次勸喻亦無效,導致上述路段交通一度癱瘓,本局隨即在中午12時46分透過本局手機應用程式,以及於下午2時30分及3時,透過電台及傳媒短訊,呼籲駕駛者避免駛進上址。 期間,有人蓄意破壞並企圖進入一輛停駐在現場的警車,導致車門損毀,警員雖然多番警告但無效,遂使用少量之胡椒噴霧及適當武力制止,而到目前為止,治安警察局沒有接獲因接觸胡椒噴霧而需接受治療的求助。另於活動期間,一名女子報稱身體不適,警員隨即上前協助,其拒絕送院並由家人接離照顧。事件中,警方帶走兩名男子協助調查,並於下午約2時30分讓其自行離開。於下午約2時25分,霸佔上述路段之車輛駛離,及集會人士返回行人路,該帶交通逐步恢復正常。 治安警察局今日共派出警力約330人維持遊行及集會秩序。 警方尊重公眾人士表達意見,言論及遊行集會的自由。惟表達訴求之同時,必須遵守法律和社會秩序,對於有人肆意霸佔公共道路,妄顧其他道路使用者權益,嚴重破壞公眾秩序之行為,警方予以強烈譴責。最後,治安警察局呼籲現場集會人士,應以和平及理性的方式表達訴求,切勿作出過激甚至違反法律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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