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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展開交通安全行動

警員檢控違規駕駛者

為延續「2015交通安全推廣」活動,推動社會大眾提升交通安全意識,治安警察局今日到林茂堂區進行宣傳及檢控行動,向公眾傳遞正確的交通安全行為和觀念,從而減少交通意外的發生。 據治安警察局統計資料顯示,今年1月至10月,共發生13,087宗交通意外,涉及傷者4,412人次,上年同期則有13,024宗交通意外,涉及傷者4,382人次,數字顯示,平均每3宗交通意外就導致1名傷者。另一方面,今年1至10月,共檢控行車期間沒有佩戴安全帶之違例2,727宗〈去年同期為307宗〉,駕駛中使用手提電話則有3,159宗〈去年同期為353宗〉。 佩戴安全帶是一項重要的保護措施。《道路交通法》規定,輕型汽車的駕駛員及前座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倘不幸發生交通意外,佩戴安全帶能有效減低受傷的風險或程度,駕駛員及乘客均應繫上安全帶,勿貪一時之快罔顧自身以至車內親友的安危。為此,今日下午治安警察局行動廳公關處余志華副警司及交通廳李勤副警司,組織宣傳隊到林茂海邊大馬路一帶,提醒道路上的駕駛者及乘客佩戴安全帶的重要性,並呼籲行車期間駕駛員切勿使用手提電話,稍一分神,便可能釀成嚴重事故。 治安警察局將繼續透過宣教檢三管齊下,與相關政府部門、交通業界、社團和學校等進行交通安全講座等活動,組織宣傳小隊在本澳各區開展及介紹交通安全資訊,以及不定時在澳門各區交通幹道上採取執法行動。交通安全,由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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