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今(31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將調整11個公共停車場的泊車收費,輕型汽車專用車位月票收費調整為2,300元,非專用車位月票收費調整為1,600元;電單車非專用車位月票收費則調整為400元。並引入分時分段收費模式,即輕型汽車日間(上午8時至晚上8時前)收費每小時6元,夜間(晚上8時至翌日上午8時前)收費每小時3元;電單車日間收費每小時2元,夜間收費每小時1元。新收費將於12月1日起生效。 本澳公共停車場的泊車收費已多年沒有調整,隨著各項營運成本不斷提升,現時有關收費已脫離市場發展,交通事務局經參考了其他地區的泊車收費、本澳私人停車場的收費、通脹,以及公眾的接受程度等因素綜合考慮,提出分四階段調整公共停車場之泊車費率,並調升月票收費及引入分時分段普通票收費,以拉近公共停車場與私人停車場的收費距離,並能加大繁忙時段停車場的流轉率,更充分利用公共資源。 分日夜收費充分利用公共資源 首階段將對11個位處中區及新口岸區的公共停車場,分別是:南灣(栢湖)停車場、藝園停車場、栢樂(外港客運碼頭)停車場、宋玉生廣場停車場、栢力停車場、栢寧停車場、栢濤(外港填海區第15街區)停車場、友誼廣場停車場、亞馬喇前地停車場、何賢公園停車場及馬六甲街停車場的收費進行調整,當中有8個停車場設有月票車位。按照新的收費,月票方面,輕型汽車專用車位月票收費為2,300元,非專用車位月票收費為1,600元;電單車非專用車位月票收費為400元;普通票方面,輕型汽車日間(上午8時至晚上8時前)收費每小時6元,夜間(晚上8時至翌日上午8時前)收費每小時3元;電單車日間收費每小時2元,夜間1元。 上述11個公共停車場的泊車收費調整將於12月1日起實施,其餘則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分階段於明年實施調整收費。除調整泊車費率外,在控制車輛增長的政策上,政府還將透過調整車輛稅費、結合其他綜合措施抑制車輛增長,逐步實現合理管理私人車輛的行動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