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將於十月三十日至十一月十四日,將原屬於聚龍舊社的一座土地公石碑安放回原來位置,故現呼籲居民自行清理放置於聚龍舊社公共地方內的物品,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八三九九六三九七。
列印本頁
NEWS-1-4-148362
此頁面有問題嗎?
* 必填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