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於澳大河底隧道的超速偵測系統自今年初運作以來,直至今年8月,共錄得787宗超速記錄,交通事務局與治安警察局提醒駕駛者,違反速度限制可被科處罰款600元至10,000元,累犯者更可被科處兩倍罰款及停牌,呼籲駕駛者切勿違法。 為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遏止超速違規行為,交通事務局於今年初啟用位於澳大河底隧道的超速偵測系統。倘若車輛超速行駛,系統會即時進行現場拍照,詳細記錄車輛的超速時間、超速地點、車牌號碼及當時的行駛速度,並將資料回傳至治安警察局的監控中心,有關部門會根據資料對違規者進行檢控。 根據治安警資料顯示,直至今年8月,該超速偵測系統共錄得787宗超速記錄,即平均每月有近百宗超速違規記錄。現時,澳大河底隧道限速為每小時50公里,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提醒,按照現行法例,駕駛者違反速度限制可被科處罰款600元至10,000元;如屬累犯者,更可被科處兩倍罰款及停牌1個月至3年,呼籲駕駛者注意行車速度,安全駕駛,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