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港澳兩地的經濟融合及商貿發展,促進港澳兩特區的貨物、服務及資金流動,港澳兩地擬締結《香港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港澳CEPA》),以為雙方提供市場准入的法律保障,推動貿易投資便利化,透過區域合作增強兩地的綜合競爭力。 港澳雙方將以訂立一份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定的高水平協議,達至促進兩地服務業合作為目標,協議內容將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促進及投資便利化、知識產權等內容。港澳CEPA的磋商工作將於本年底開展,經濟局已於本年八月份開展了第一階段的諮詢工作,諮詢對象包括政府部門、業界、青年團體及學術機構。至今收到的反饋意見均表示協議將進一步加強兩地經濟合作,增強兩地的綜合競爭力。然而,港澳兩地在個別服務貿易領域仍有一定的差異,因此,澳門特區政府將在審慎推進相關磋商工作時,持續與澳門業界保持緊密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