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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切實執行《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接受傳媒訪問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今(6)日表示,立法會通過《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法案,雖然當中有條文不獲通過,但不影響該制度的整體執行,特區政府會切實執行。 立法會下午舉行全體會議,議程包括細則性討論及表決《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列席會議。其中,法案中建議就沒有合理理由終止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設定賠償上限的條文不獲立法會通過。 會後,陳海帆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相關條文不獲通過,即不設賠償上限,而整體法案已獲立法會通過,特區政府會切實執行。她續指,當時考慮設賠償上限,是希望與社會的其他界別取得平衡,同時考慮到政府日後的財政支出問題;然而,2014年的統計數字顯示,全年只有四宗終止合同個案,當中包括各種原因,她相信未來有關終止合同的個案不會太多,再者,目前各部門在人力資源比較緊絀的情況下,亦會善用人力資源。

視頻:【新聞局】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有條文未通過不影響《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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