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到近年不少交通意外涉及行人亂過馬路,駕駛者斑馬線前不禮讓及駕駛安全意識薄弱所致,為持續提高市民,駕駛者及旅客的交通安全意識,交通事務局今年再度推出「交通有禮」劇場。在7、8月每逢周日,穿著鮮艷、醒目服飾的演員將現身於本澳不同區份的斑馬線或交通燈等過路設施,透過誇張表情和幽默的肢體語言,引導行人遵守交通規則,正確使用過路設施安全橫過馬路,以及宣揚正確的過路禮讓態度,共同營造一個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 「交通有禮」劇場共九場,首場於本月5日(周日)下午3時半至5時,假 新馬路與南灣大馬路交界的交通燈上演,兩名穿著鮮艷、醒目服飾的默劇演員會於交通燈位置,演繹多個有關交通安全的劇目,透過演出及與市民互動的過程中,宣揚如何正確使用過路設施安全橫過馬路及駕駛禮讓的訊息,歡迎公眾參與。 餘下八場分別於7月12日在嘉路米耶圓形地(三盞燈)的斑馬線;7月19日在關閘廣場的斑馬線;7月26日在葡京路與亞馬喇前地交界的交通燈;8月2日在氹仔地堡街及黑橋街交界的斑馬線;8月9日於高士德大馬路與連勝馬路交界的交通燈;8月16日於祐漢街市附近的交通燈;8月23日於區華利前地的交通燈;8月30日於高士德大馬路與罅些喇提督大馬路交界的交通燈上演。每次上演兩場,每隔30分鐘一場,每場約半小時。演出期間,演員會將紀念品贈予遵守交通規則的市民和旅客,以作獎勵。 交通事務局期望除主動走進學校、社團、機構進行交通安全講座或工作坊外,可以通過更多不同形式的活動,喚起市民和旅客對交通安全的重視,自覺養成正確的出行習慣。 駕駛者及行人應遵守交通規則 根據《道路交通法》相關規定,駕駛員接近車行道上標明供行人橫過的通道時應減慢車速;接近有信號標明的人行橫道時,如該人行橫道非由交通燈或執法人員指揮車輛通行,駕駛員應減速或於必要時停車,以便讓正在橫過車行道的行人通過。駕駛者在斑馬線不讓行人先行,可被科處罰金澳門幣600元至2,500元,累犯者則可被科處罰金澳門幣1,200元至5,000元,以及禁止駕駛兩個月至六個月。同樣地,行人在橫過車行道時,應注意來車的距離及車速,並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儘快橫過;而在裝有交通燈的人行橫道上,行人應遵守交通燈號的指示,若違反相關規定,可被科處罰款澳門幣300元。不論是駕駛者或是行人,同是道路的使用者,均須遵守交通規則,為共建安全和諧的交通環境履行公民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