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今(2)日指出,由民政總署及交通事務局組成、專責路面工程的跨部門協調小組運作有效,由去年首五月的1,345宗挖路工程,經協調後縮減至今年首五個月的972宗。 羅立文上午列席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介紹路面開掘工程的審批運作及程序。他會後向傳媒表示,根據現行法例,民署負責本澳路面及地下的維修,路面工程的申請由民署審批;但工程開展的工期、路面的人流及交通安排則由交通事務局負責。故此,本澳路面工程涉及兩個不同部門。 羅立文表示,路面工程的跨部門協調小組自運作以來,主要負責協調幾家專營公司及多個政府部門進行路面工程的規劃,而有關工程的申請最後由民署審批。 他指出,展開路面工程的原因很多,如水渠爆裂、某商舖因用電量大需重舖供電網;又如鄰近學校的路面工程,由於考慮到學生的安全,大多會安排在暑假期間進行;此外,如在同一條街道,由於不希望影響到路段上大廈居民的出入,而需將路面分段挖掘。某些工程如電訊公司舖設訊號線,須在行人路地底進行,也會對行人造成較大影響。 他指出,展開路面工程的原因很多,如水渠爆裂、某商舖因用電量大需重舖供電網;又如鄰近學校的路面工程,由於考慮到學生的安全,大多會安排在暑假期間進行;此外,如在同一條街道,由於不希望影響到路段上大廈居民的出入,而需將路面分段挖掘。某些工程如電訊公司舖設訊號線,須在行人路地底進行,也會對行人造成較大影響。
視頻:【新聞局】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談路面開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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