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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有禮”劇場引入半人偶暑假街頭宣揚過路安全

今年交通有禮劇場以「半人偶」形式向公眾宣揚交通安全

為持續提升市民和遊客的交通安全意識,交通事務局今年暑假再次推出「交通有禮」劇場,並注入新元素,以「半人偶」劇的形式於7、8月的每個周日,現身於本澳不同區份的斑馬線、交通燈,以生動的造型和輕鬆幽默的肢體語言帶出善用過路設施、安全橫過馬路等交通安全訊息。 交通事務局自2010年起,每年暑假均推出以交通安全為題的「交通有禮」劇場,演員會穿著色彩奪目的服飾,遊走本澳不同區份的斑馬線或交通燈等過路設施,演繹多個有關交通安全的劇目,透過演出及與市民和遊客互動的過程中,宣揚如何正確使用過路設施安全橫過馬路。今年「交通有禮」劇場並會注入新的元素,以當代歐洲盛行的「半人偶」劇形式,在街頭與市民和遊客作互動演出,其誇張設計的服飾和演員們的展現方式,相信能為市民和遊客帶來新鮮的宣傳效果。 首場周日新馬路交通燈上演 「交通有禮」劇場共九場,首場7月3日(周日)下午3時半至5時,於新馬路與南灣大馬路交界的交通燈上演, 餘下八場分別於7月10日在嘉路米耶圓形地(三盞燈)的斑馬線;7月17日在區華利前地的交通燈;7月24日在祐漢街市附近的交通燈;7月31日在氹仔地堡街及黑橋街交界的斑馬線;8月7日在罅些喇提督大馬路與鏡湖馬路交界的交通燈;8月14日在白鴿巢公園近連勝街的斑馬線;8月21日在葡京路與亞馬喇前地交界的交通燈,以及8月28日在東北大馬路與黑沙環新街交界的交通燈上演。每次上演兩場,每隔30分鐘一場,每場約半小時。演出期間,演員會將紀念品贈予遵守交通規則的市民和旅客,以作獎勵。 駕駛者或行人違規可被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行人在橫過車行道時,應注意來車的距離及車速,並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儘快橫過;而在裝有交通燈的人行橫道上,行人應遵守交通燈號的指示,若違反相關規定,可被科處罰款澳門幣300元。同樣地,駕駛者也須遵守交通規則,駕駛者在斑馬線不讓行人先行,可被科處罰金澳門幣600元至2,500元,累犯者則可被科處罰金澳門幣1,200元至5,000元,以及禁止駕駛兩個月至六個月。無論是行人和駕駛者均有責任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營造一個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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