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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海帆:撤回《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法》屬策略調整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接受傳媒訪問

特區政府早前主動撤回已向立法會遞交的《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法》法案,獲得立法會接受。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今(18)日解釋,由於澳門與內地、香港的法律制度存在很大差異,正與兩地分別進行的刑事司法協助協商所需時間亦較預期中長,為了使《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法》更具操作性,因此決定調整立法的策略和進度。 陳海帆下午出席公開活動,回應特區政府撤回《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法》法案的安排。陳海帆表示,特區政府在過去一段時間,分別與內地和香港商討刑事司法協助事宜,惟三地法律體系差異相當大,特區政府須顧及區際間的協商安排,也要維持自身法律制度的完整性,協商工作具一定難度,所需時間亦較預期中長。 陳海帆續指,考慮到與兩地的商討工作尚未進入最後階段,特區政府決定調整澳門內部立法工作的策略和進度,撤回《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法》法案,根據與內地、香港的協商結果作出相應的配合,使法律更符合立法原則、更具操作性。 此外,陳海帆主動提到,法務局屬下的三個公證署提供的服務是一致的;第一公證署由仁慈堂大樓遷往北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後,設在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的第二公證署仍會繼續服務中區的市民,離島區市民則可到海島公證署辦理服務。

視頻:【新聞局】陳海帆:撤回《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法》屬策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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