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現正分批發函予具實質審查資格的多戶型經濟房屋申請家團,預計於今年底完成1900個申請家團的發函工作,並呼籲申請家團於指定日期提交完整資料,以免影響審批時間,而首批符合資格的申請家團將於6月獲安排揀樓。 房屋局已分批向多戶型經濟房屋申請之具實質審查資格的申請人陸續發出甄選公函,要求申請人在30日內向局方提交甄選時所需的文件及資料,倘申請人未在指定時間內提交,局方將進行取消申請人資格的除名聽證法律程序。 於房屋局進行實質審查時,將按需要或要求獲甄選家團於15日內再補交相關文件,除不可抗力原因可再申請延期15日,否則因沒有在指定時間內補齊文件將進行除名聽證程序。倘經確認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於上指延期的30日內補齊相關文件,房屋局則會中止甄選程序。 此外,局方進行實質審查時,發現收入與社保供款資料不一致,如屬任意性供款,局方將要求當事人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包括勞動合同、出糧紀錄或稅單等以作考慮是否接納;如屬強制性供款而經查證沒有供款紀錄,局方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審查外,亦要求當事人須往相關部門清晰有關情況。如當事人在澳門以外地區工作,房屋局將要求提供相關文件以證明其在當地之就業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