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澳門五年發展規劃(2016-2020年)(草案文本)制訂的意義 澳門多年來缺乏一個可行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然而,沒有規劃,做事會心中無底,一旦遇到新問題或環境的新挑戰,就會亂了陣腳。在中央政府的全力支持下,澳門特區政府經過多年的準備,這次下大決心,著手制訂澳門五年發展規劃(2016-2020年)(草案文本)。其意義無論如何評價,都不為過。澳門制訂五年規劃至少有如下幾個意義。 1、科學構畫美麗發展藍圖。把澳門建設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這是個目標。有了明確目標,並不能代替科學的規劃,只有把目標與科學規劃結合起來,才能提前謀劃澳門未來發展。 2、協調國家與澳門同步發展。在制訂本澳規劃時,一定要與國家的發展規劃步調一致,同時考慮到澳門的特殊性與自身優勢。 3、嚴格規範未來社會進程。制訂規劃的重要意義是落實,儘管未來的環境還會發生多變,但有了科學規劃,就能有前進方向,克服一些人為的不合理主觀因素的干擾,規範內部發展。 4、正確處理近期與未來關係。無論從那個角度分析,社會發展的近期利益與長遠利益之間總是存在矛盾,雖然“規劃”難以從根本上解決這些矛盾,但可以協調好各種關係,籌劃好未來遠景。 二、澳門五年發展規劃(草案文本)的特點 儘管制訂五年規劃在澳門是首次,從時間上看相對較短,但從向社會徵求意見的“草案文本”看,僅從編制內容上看,“規劃”有極其明顯的八大特點: 1、一個(規劃)核心 與政府以往的報告不盡相同,這次規劃的核心,就是緊緊圍繞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這一願景,抓緊統籌規劃,因為大力推進一個中心建設“是澳門可持續發展所需,廣大居民所願”。 2、二個(協調)對接 作為特別行政區的規劃,澳門五年規劃需要與國家“十三五”規劃對接,以及與其他地區,特別是廣東省的對接,這次規劃充分注意到這點,設專章專節討論。 3、三類(編制訂)方法 澳門的五年規劃是承前啟後的規劃,在編制方法上,體現三點:運用頂層設計,強調全局綜合平衡;務實與前瞻結合,短期與長遠兼顧;規劃的年度安排要與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互相銜接、互相協調。 4、四個(建設)階段 一個中心建設是一項長遠的戰略任務,本次五年規劃中,既明確近期的任務,又要將未來二十年的藍圖謀劃清楚,所以把未來願景分為四步:“加速建設一個中心;提質建設一個中心;基本建成一個中心;全面建成一個中心”。 5、五條(思想)主線 不論是規劃的具體措施,還是實現目標的保障,規劃讓五個方面的思想,始終滲透其中,提出“以人為本”、“科學決策”、“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進人的全面發展”。 6、六項(城市)建設 儘管“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目標十分明確,但作為城市發展,澳門應當如何建設,這次規劃提出,當全面建成一個中心之日,澳門會成為“旅遊休閒城市、宜居城市、健康城市、智慧城市、文化城市、善治城市”。 7、七大(主要)目標 綜合考慮現有資源與條件,從澳門居民的實際需求出發,規劃提出“整體經濟穩健發展、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旅遊休閒大業態逐步形成、居民生活素質不斷提高、文化教育持續發展、環境保護成效顯著、施政效能全面提升,法治建設不斷加強”等七大主要目標。 8、八大(發展)戰略 為實現近期目標,全面提升澳門在區域合作與國際交往中的地位和影響,以提高城市競爭力為主軸,“規劃”提出“增強創新發展觀念,形成合作創新網絡”、“打造文化澳門新形象,增強城市競爭力”、“實施教育興澳,人才建澳戰略”、“改善軟硬基礎設施,提升旅遊服務素質”、“加快智慧城市建設,推動產業與互聯網融合”、“優化公共決策系統,提高宏觀政策效力”、“完善協同治理機制,統籌中心和平台建設”、“實施深化區域合作戰略,融入國家發展”八大發展戰略。 作為澳門第一個五年規劃,“草案文本”仍存有一定的改進空間。相信在全體澳門居民的共同參與下,群策群力,集思廣益,聚社會之力,匯居民之謀,“草案文本”必將會修改得更實際、更全面、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