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安排》)項下原產地證書電子化的工作,進一步便利內地及澳門的貨物貿易,經兩地協商,自2016年5月1日開始,經濟局將以電子形式發出《安排》原產地證書。《安排》貨物進口內地時,企業不需再提交紙質原產地證書,有關貨物資料將以電子數據形式傳送予內地海關,而每份證書申報貨物的數目將增加至最多20項。 按照過往通關模式,本澳出口企業必須到經濟局申領紙質《安排》原產地證書,並寄送給進口人,進口企業向內地海關申請享受《安排》零關稅優惠時,必須出示紙質原產地證書正本。在實施《安排》原產地證書電子化措施後,本澳企業只要向經濟局遞交申請,待完成相關手續,經濟局將以電子形式發出《安排》原產地證書,同時把相關的貨物資料傳輸到內地海關,本澳出口企業只要提供《安排》原產地證書發證編號,進口企業就能在內地海關直接辦理進口申報手續,節約了證書寄取成本和在途時間,大大提高了通關效率。 《安排》貨物貿易的優惠措施豁免本澳產品進入內地的關稅,為本地廠商的產品增加了價格競爭力,有利澳門產品營銷內地。該措施由2004年開始實施至今,《安排》貨物進口內地達6.9億澳門元,豁免稅款共5,268萬澳門元。 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則,在上述新措施推出前,經濟局針對業界及主要使用對象,於4月19在澳門廠商聯合會舉行講解會,向業界詳細介紹有關細節及運作,一方面加強政府與業界之間的聯繫和溝通,另一方面更着力推動本澳貨物貿易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