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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白俄羅斯共和國政府簽署互免簽證協定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白俄羅斯共和國政府簽署互免簽證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白俄羅斯共和國政府互免簽證協定》的簽署儀式於2016年3月18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舉行。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授權下,與白俄羅斯共和國政府簽署該協定。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白俄羅斯駐華大使布裹亞•維克托(Mr. Burya Viktor) 分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白俄羅斯共和國政府簽署上述協定。 在協定生效後,持有效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或旅行證的澳門居民可免簽證進入白俄羅斯共和國,逗留最多30日,生效日期將另行公佈。 直至目前為止,共有122個國家或地區同意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有13個國家給予特區旅行證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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