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的士客運業務特別准照公開競投(俗稱:特別的士)今日(17日)繼續開標會議,以開啟“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之投標書,開標委員會經審議後,接納該公司之投標書,其提出之電召費5元、預約及失約不收取費用。 交通事務局於今年1月13日就經營的士客運業務特別准照公開競投開標,期間,競投人“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因將標書其中一份文件放入不正確的信封內而不被接納,隨後上述競投人就有關決議提出訴願。考慮到將文件錯放在不正確的信封內,並不足以構成標書被淘汰的理由,因此有關訴願理由成立。 開標委員會今日(17日)繼續舉行開標會議,開啟“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之投標書,經審議後,該公司之投標書被接納。連同早前被接納的“勵澳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是次經營的士客運業務特別准照公開競投共有兩間公司的投標書被接納。 對此,“勵澳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在場提出聲明異議,指另一被接納之競投人未有將價格標書載於“投標書”信封內,“投標書”信封內載有投標價格的文件亦不符合競投方案要求的格式,但被開標委員會駁回,隨後其表明將按法例規定在會議後10天內提出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