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16年3月8日下午,內港海關站關員巡經7號A碼頭時,截獲一袋企圖走私出境的紅酒,案中一名澳門居民被帶回海關站作進一步調查。 下午3時20分左右,海關關員巡經7號A碼頭時,發現一名女子準備將一個黑色布袋包裹的物品,搬往靠泊碼頭的一艘舢舨,關員見狀隨即上前截查,惟舢舨並没有理會關員之命令迅速逃離澳門水域,關員成功截停該名女子及其駕駛之電單車,並在電單車上搜獲一個黑色的布袋,內裝有18支紅酒。 經調查後,該名女子為澳門居民,聲稱按一名朋友的指示,運送一袋紅酒到7號A碼頭,到達後由該名朋友安排接載的機動舢舨運送回內地,並答應事成後毎瓶紅酒給予澳門幣10元作為運送報酬,海關將繼續作出跟進調查。 海關將以《對外貿易法》檢控上述人士,如罪名成立,將可罰款澳門幣一千元至五萬元,同時緝獲的貨物亦會宣告撥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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