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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收到內地通報第二例輸入性寨卡病毒病通報 呼籲巿民繼續防範寨卡病毒病


衛生局於2月15日接到廣東省衛生部門通報內地發現第二例輸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衛生局呼籲巿民繼續防範。 根據通報,患者為男性,28歲,江門市人,近年在委內瑞拉經商。2016年2月9日,患者從委內瑞拉返粵;2月10日,在從委內瑞拉返粵途中出現發熱,12日抵達白雲機場入境健康檢疫時發現有發熱、皮疹。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立即採血篩查寨卡病毒,並將患者轉運至廣州市醫療機構治療。12日下午該局對患者樣本檢測結果為寨卡病毒核酸陽性;當晚,廣東省疾控中心覆核檢測患者樣本寨卡病毒核酸陽性;2月15日,中國疾控中心覆核檢測患者標本寨卡病毒核酸陽性。專家組根據患者流行病學史、臨床表現和患者標本檢測結果,確診該病例為輸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目前患者仍在醫院治療,體溫正常,病情已明顯好轉。 衛生局表示,可能傳播寨卡病毒病的白蚊伊蚊在澳門普遍存在,但一旦有感染者將病毒帶到澳門,澳門亦有發生傳播的風險。特區政府已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採取一系列措施加強寨卡病毒病及其可能併發症的監測應對: (1) 加強監測,包括:  密切留意各地的疫情,以便採取適當的防控措施;  建立實驗室檢測能力,儲備足夠的檢測試劑;  呼籲臨床醫生留意有旅行史和疑似症狀的人士,必要時作出檢測;  向立法會提交了將寨卡病毒病納入傳染病防治法傳染病表的法律草案;  將根據世衛的指引加強小頭畸形等先天性畸形和格林-巴利綜合徵的監測;研究開展人群血清學調查。 (2) 加強區域合作:  為加強三地合作應對寨卡病毒病能力,廣東省、香港和澳門的衛生部門2月1日下午舉行三地電話會議,就寨卡病毒病目前的傳播形勢、對粵港澳三地構成的潛在風險交換意見,三方一致同意加強三地的疫情通報和應對合作。  未來將持續和世界衛生組織和鄰近地區衛生部門保持密切聯繫和合作。 (3) 加強風險溝通:  衛生局將採取一系列的宣傳措施,包括各種媒體和旅行社等途徑,加強對巿民的宣傳教育。 (4) 加強病媒控制:  於本年3月開始和民政總署開展一系列宣傳和滅蚊工作。  呼籲巿民注意清除積水及保護自己免被蚊叮咬。 (5) 暫停來自疫區人士接受捐血  為保障本澳血液的安全,由2月5日起,捐血中心對曾居住或到訪受寨卡病毒影響的中美洲和南美洲等國家或地區的捐血者,暫停接受捐血服務4星期,即自抵澳日起計28日。 衛生局呼籲巿民採取下列措施以預防寨卡病毒病感染:  孕婦或打算懷孕的人士應暫時避免到受影響地區;  市民前往受影響地區時,宜採取各種防蚊措施,包括穿淺色長袖衫褲,在暴露部位使用驅蚊劑,在有空調或有防蚊裝置的地方住宿;  曾到過受影響區的人士,離開後仍需嚴格採取防蚊措施28天;  懷孕婦女或沒有其他可靠避孕方法避孕的育齡婦女應暫停和曾於近期在受影響地區停留的男性進行性行為,或應在每次性行為時要求該男性全程正確使用安全套;其他人士和曾於近期在受影響地區停留的男性進行性行為時,可考慮每次及全程正確使用安全套以降低被感染的風險。  如有發熱、出疹等疑似寨卡病毒病症狀,應及時就醫並告之醫生相關的旅遊史。  曾到過流行地區的人士,在離開受影響地區後28天內不要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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