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表示,有關傳染病大樓的承建工程仍未開始招標;而該大樓工程的設計服務則是於2005年經「製訂傳染病大樓、行政大樓、醫院宿舍及仁伯爵綜合醫院第一期擴建工程之設計工作」書面諮詢,依法作出判給。 衛生局於2005年根據法例規定以書面諮詢方式向本澳具建築設計專業的3間公司詢價,至截標日共接獲3間公司報價,甄選委員會按承攬規則的判給標準,嚴謹分析報價資料後,將設計服務判給予得分最高、設計費用最低和設計期最短的公司。有關許可訂立合同的分段支付批示亦已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