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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今就女童患癌籌款治療一事作出澄清 強調送外診治制度須由臨床醫生作專業判斷


衛生局李展潤局長今(1月22日)就有關送外診治制度及女童患癌籌款治療的個案作出澄清。 他表示,由於衛生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正式簽署了「澳門骨髓捐贈者登記」備忘錄,故此,本澳居民可在衛生局捐血中心做骨髓捐贈登記及進行骨髓移植,其具體治療計劃按照由衛生局轉介到當地醫療機構作出,故在該女童確診罹患癌症後,已於2012年經仁伯爵綜合醫院送外診治委員會送往香港接受治療及進行骨髓移植。但由於骨髓移植需等待合適的骨髓配對,直至數月前,女童完成骨髓移植的手術並需接受輔助性藥物治療。然而,由於該藥物由美國某藥廠生產,以前僅配給澳洲及不定期少量配給香港。直至去年12月底,衛生局才收到香港的通知,剛好有藥物供女童使用。他強調,衛生局在期間一直有密切跟進相關個案的進展,使用該藥物的支出費用大約澳門幣200萬元左右。 他指出,就送外診治的申請,衛生局根據第24/86/M號法令,經送外診治委員會審批後,將符合條件的病人送往外地醫院接受治療,委員會依法對申請作審批。須指出的是,每個申請轉介個案均由各臨床專科醫生,按患者病情需要向其部門主管提出,由主診醫生作出專業判斷,同意後交由送外診治委員會討論,委員會須在仁伯爵綜合醫院、鏡湖醫院未能提供相關醫療服務時,才能決定接受轉診申請;如獲批准,經衛生局局長確認後,將作出轉診安排,具體診治方案因個案不同不能一概而論,衛生局每星期審批的個案約為200個,除上述審批的常規個案,遇緊急個案時,衛生局急診部亦會在非辦公時間內緊急將個案轉診。送外診治的疾病目前主要為腫瘤、心血管疾病、器官和體髓移植、電療及複雜個案的治療。根據送外診治委員會的統計資料,在2015年獲送外診治的病人共2,954人,其中轉介至香港的有1,855人,至國內的有9人、其他地區如葡國的有21人。根據截至2015年12月的資料,轉介病人至外地就診的費用約2億3000萬澳門幣。 另外,他亦舉例指若使用新型口服藥抗病毒治療丙型肝炎,一個患者的治療費用約為澳門幣100萬元,治愈的成功率可達90%以上,雖然費用龐大但仍值得,因為丙型肝炎一旦轉化為肝癌,便須支付更多醫療成本。本澳現時約有200名丙型肝炎患者,當中臨床醫生據專業判斷已為18人申請了使用該新型口服藥,部份藥物已採購及運送當中,並會由衛生局的專科醫生按患者病情需要,經詳細評估及檢查後採取合適的藥物治療。他強調,丙型肝炎屬慢性疾病,相關採購程序不會影響病人的生命安全。 另外,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56條第2款有關許可開支的職權的規定,衛生局審批金額不得超過澳門幣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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