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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分階段全面改革

行政公職局向公務人員團體講解

特區政府致力優化公務人員管理體制,分兩個階段對整個職程制度作出全面檢討及完善,落實“精兵簡政”施政目標,從而提升公務人員團隊的整體素質及績效,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 首階段工作已經展開,深入分析了政府部門、公務人員和公務人員團體的意見,借鑑其他國家地區經驗,針對現行職程制度存在相對獨立的問題提出完善建議: (1) 修訂部分特別職程,包括調整海上交通控制員、水文員、地形測量員3個特別職程的薪俸點結構; (2) 靈活處理對人員入職學歷的要求;從能力管理的角度,考慮及規範人員的工作經驗; (3) 以晉級資格審查代替晉級開考,並統一人員晉級的生效日期,以簡化及優化人員的晉級流程。 為收集首階段建議的意見,行政公職局於去年12月中至本年2月中進行為期2個月的諮詢,對象包括公共部門、公務人員和公務人員團體等。同時,於日前分別舉行3場諮詢講解會,由行政公職局高炳坤局長、馮若儀副局長、公務人員規劃及招聘廳曾慶彬廳長、及公務人員培訓中心陳玉玲主任就諮詢內容進行介紹並聽取意見。 下一階段的工作將在首階段的基礎上,結合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特性,對招聘與甄選管理、晉升條件、人員流動及薪酬福利等與職程制度關連的環節進行深入研究,並在諮詢及分析意見後提出完善方案。 職程制度涉及公務人員的職業生涯發展規劃,是公務人員管理體制的重要環節。行政公職局呼籲公共部門、公務人員和公務人員團體在諮詢期間積極提出意見,特區政府將對意見進行整理和歸納,作為完善相關制度的重要參考依據。 特區政府將會透過持續有序的分階段工作,對各一般職程及特別職程進行全面檢討及革新,務求令公務人員職程的設置更切合需要,讓具適當能力的人員在適當職位執行工作。在“用人以能,適才適用”的導向下,提升公務人員團隊的整體執行能力及工作績效,貫徹落實“善治”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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