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持有臨時准照的房地產經紀有4,000多個,當中有部份因未符合合格完成高中教育之從業要件,按《房地產中介業務法》規定須在准照有效期屆滿(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有關補充課程並符合相關的從業要件,且獲發房地產經紀准照,方可持續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 根據《房地產中介業務法》規定,房地產經紀臨時准照持有人若未能符合“合格完成高中教育”的從業要件,在參加由澳門理工學院開辦的“房地產經紀從業要件補充課程”並通過考試後,可獲豁免“合格完成高中教育”規定的從業要件。有關人士完成上述補充課程後,方可報考勞工事務局舉辦之“房地產經紀技能測試”,並須考獲合格成績才能申請房地產經紀准照。 倘符合資格但仍未報讀有關課程者,應及早於辦公時間前往房屋局房地產中介業務辦事處提交報讀課程申請表及相關文件,經資格審核後,房屋局會將符合報讀課程名單送交澳門理工學院,其後,可於今年1月25日至29日期間到理工學院報名,於今年2月15日至19日註冊,並預計於今年2月22日至6月22日上課。基於此為最後一期課程,故仍未修讀課程的房地產經紀臨時准照持有人必須按時報名及完成課程。 同時,若為房地產經紀臨時准照持有人,且在該法律公佈之日(即2012年11月12日)前已連續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達5年且年滿40周歲,可參加由勞工事務局開辦之“房地產經紀准照補充課程”。有關人士完成課程後,可獲豁免“合格完成高中教育”及通過“職業技能鑑定測試”規定的從業要件。 上述課程由今年1月5日起開始註冊,預計開辦兩班,分別於今年3月份(逢星期二及四)及4月份(逢星期一、三及五)上課。截至2015年12月23日,尚有91人已報讀但仍未完成由勞工事務局開辦的“房地產經紀准照補充課程”,以及尚有369人已報讀但仍未完成由澳門理工學院開辦的“房地產經紀從業要件補充課程”。房屋局呼籲仍未入讀的人士應儘快到澳門理工學院或勞工事務局辦理註冊手續。 倘符合資格但仍未報讀有關課程者,應及早於辦公時間前往澳門俾利喇街134號望賢樓地下房屋局房地產中介業務辦事處提交報讀課程申請表及相關文件,經資格審核後,房屋局會將符合報讀課程名單送交勞工事務局或澳門理工學院,並由其跟進有關報名、註冊及課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