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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機動車輛入出橫琴措施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珠海市人民政府今(16)日在珠海橫琴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2016年12月20日首階段澳門機動車輛入出橫琴措施的實施內容、管理細則和辦理手續流程,合資格澳門機動車輛所有人可於2016年12月16日起,向珠澳兩地有關部門申辦所需的車輛通行文件和駕駛員文件。兩地政府代表亦就相關政策和管理事宜分別進行了講解,以及回答了在場記者提問。珠海市人民政府、橫琴新區、珠海市公安局、拱北海關、珠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和珠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部門領導,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治安警察局和交通事務局的相關領導,以及在橫琴註冊經營納稅的澳門企業代表出席了發佈會。 珠海橫琴新區管委會主任牛敬在會上表示,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政策對促進粵澳經濟發展、深化珠澳口岸改革創新以及促進珠澳便利往來必將起到積極作用,橫琴新區將堅決落實國務院的方針政策,不斷優化橫琴口岸查驗設施,積極推動口岸查驗機制改革創新,同時也將不斷完善口岸配套道路交通條件,為入出境車輛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提供優良的公共服務。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代表、澳門海關助理關長吳國慶表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非常重視相關政策的落實,行政長官崔世安對中央和廣東省政府一直以來的大力支持,以及珠海市政府的積極推動表示衷心的感謝。有關措施是中央惠澳措施的重要體現,也是粵澳合作的重大成果,有利珠澳兩地人流、物流更加暢通,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為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會一直與內地有關方面緊密配合,做好首階段管理工作,適時檢視措施的成效,從而“按部就班,逐步推進”,讓相關政策有效落實,逐步實現橫琴與澳門深度合作、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目標。 2009年,國務院《橫琴總體發展規劃》指出,粵澳可透過構建開放通達的交通體系,特別是澳門機動車輛入出橫琴(僅限在橫琴行駛)的管理措施,為更便利於澳門居民在橫琴創業、就業和生活創造條件,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有關內容也列入粵澳雙方於2011年簽訂的《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之內。經過粵澳兩地政府的共同探索,澳門機動車輛入出橫琴的管理模式在今年6月21日透過《關於澳門機動車輛入出橫琴的協定》基本確定。今年10月,李克強總理在視察澳門時,表示高度重視澳門機動車輛入出橫琴措施能夠在今年內落地實施。今年12月8日,《澳門機動車輛入出橫琴管理暫行辦法》由廣東省政府正式簽發;同日,《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管理細則》由珠海市政府正式簽發。 因應澳門機動車輛入出橫琴措施即將啟動,澳門居民如對車輛入出橫琴事宜有任何查詢,可瀏覽橫琴政務網tgsq.hengqin.gov.cn,或致電0086-0756-96999;有關車輛入出本澳蓮花口岸事宜,可瀏覽澳門海關及交通事務局網頁(網址分別為:www.customs.gov.mo及www.dsat.gov.mo),或致電澳門海關熱線,電話:89894317。 本次發佈會由珠海市政府副秘書長趙適劍主持,澳門特別行政區交通事務局副局長賈靖龍、澳門海關顧問黃文忠、治安警察局副警務總長梁錫泉,珠海市公安交警支隊政委劉堃、拱北海關監管處處長麥鴻毅、橫琴出入境邊防檢查站副站長陳鎮洲、橫琴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副局長郭文霞參加了本次發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