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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偵破兩宗棄置爆竹案


就7月21日和7月31日,先後於路環黑沙水庫山坡及西望洋斜坡兩處,發現共94箱裝有約4,872萬頭爆竹被不法棄置之案件,經調查後,治安警察局首先於7月28日成功偵破並截獲棄置首批爆竹的涉案男子,隨後再經深入調查,發現上述男子與第二宗棄置爆竹案相關,其供稱受一名男子委託,處理上述大量爆竹,治安警察局於是在昨午(8日)查獲該名涉案男子。 第一名嫌犯姓關,二十多歲,澳門居民,報稱售貨員;第二名嫌犯姓馮,六十多歲,澳門居民,報稱從事廟宇工作,治安警察局以《刑法典》第262條【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質】罪將兩人送交檢察院處理。同時,局方追緝另一名在逃涉案者。 治安警察局再次呼籲,公眾以任何形式持有或不法處理具爆炸性物質均可能觸犯刑法典,為免危害自身及公眾安全,切勿藏有任何危險物品。同時呼籲公眾、各商業場所負責人切勿非法進口任何可爆竹及煙花等或可引致燃爆效果之危險物品,違法者將會承擔相應之法律後果,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