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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琴“粵澳合作產業園”第二階段項目推薦工作


根據«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廣東省人民政府與澳門特區政府合作共建橫琴“粵澳合作產業園”。澳門特區政府於2014年4月向橫琴新區管理委員會推薦首批33個項目。透過兩地政府近兩年來的積極推動,橫琴“粵澳合作產業園”首批獲推薦的澳門項目中,至今已有16個項目進駐園區,其中12個項目已開始動工建設,其餘17個項目仍在詳細洽談中,不排除稍後仍有項目獲接納入園。 橫琴新區管委會經過與第一批獲推薦的項目洽商,並因應已駐園項目產業發展實際所需的土地面積進行評估後,向澳門特區政府提出了舉行第二輪項目推薦的建議。 在收到橫琴新區管委會的建議後,“橫琴發展澳門項目評審委員會”召開了會議商討有關事項。基於2013年橫琴“粵澳合作產業園”招商時收到的87個項目均通過評委會進行評審,而項目申請人針對產業園的發展進行了大量的前期計劃工作,而評委會在2014年推薦33個項目時亦曾表示如日後有條件時,不排除進一步向橫琴推薦餘下的申請項目,故此評委會應橫琴新區管委會的建議並考慮了2014年時的取向後,決議優先推薦2013年提交了申請,但在第一階段未獲推薦而現時仍有意願入園發展的項目。 根據評委會的決議,貿促局早前特透過問卷方式徵詢有關項目申請人的入園意向,並籌備於短期內續向橫琴新區管委會推薦符合條件的項目,讓更多澳門企業可透過參與橫琴新區的發展而獲得本身更多元發展的機會。 為協助首批未入園項目推進洽商工作,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橫琴澳門事務局及項目投資者於本年初透過舉辦三方會議,繼續跟進項目入園的前期細化規劃以及進行可行性方案的協調,期望協助項目完善方案爭取更多項目早日入園。 過去兩年通過特區政府與橫琴新區管委會的共同努力,對理順“粵澳合作產業園”項目發展涉及的一些技術性問題,如跨境人民幣貸款、項目建設進度要求、資金門檻(履約保證金)及行政程序簡化等發揮了積極的推動作用,為入園項目的建設提供了支持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