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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局優化“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 本月13日起接受2017年度餐飲及旅行社兩界別申請

“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旅行社界別推介會

由旅遊局推出的“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計劃”)實施了三年,經適當的調整和優化後,於3月13日至4月13日接受今年度的餐飲界別及旅行社界別申請。旅遊局於今(6日)舉行兩場“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推介會,分別招募兩界別的商戶參加。

旅遊局副局長程衛東、消費者委員會消費爭議仲裁中心主任歐永棠、旅遊局培訓及質量管理廳廳長梁美彩、民政總署代表湛耀宏、旅遊學院講師殷嘉駒、澳門酒店協會會長楊振業、澳門餐飲業聯合商會副理事長鍾允孆、澳門中小型餐飲業商會理事長楊永成、澳門中小型餐飲業商會副理事長劉深泉、澳門旅行社協會理事長志賀邦郎、澳門旅遊業議會副理事長黃輝、香港品質保證局市場調研及分公司運營助理總監丁國滔,以及香港品質保證局培訓及知識開發助理總經理馮學海等分別出席了推介會。會上介紹了“計劃”的評審準則及申請方法。

程衛東在兩場推介會上致辭時表示,“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經過三年實施,旅遊局汲取了不少經驗和業界的意見,認為是恰當的時候進行檢討。旅遊局與評審委員會和技術支援團隊檢討了有關的評審機制及執行工作,並作出適當的調整和優化,以簡化申請程序,吸引更多商戶參加,以及鼓勵已獲獎的商戶持續參與“計劃”和提升服務質素。他又特別向餐飲業界提到,旅遊局已經為澳門申報加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創意城市網絡 - “美食之都"展開籌備工作,希望餐飲業界保持良好的服務和食品質素,共同將澳門打造成“美食之都”。

經調整和優化後,原來有效期為三年的餐飲界別“星級服務商戶獎”由今年度開始,獲獎商戶無須每三年重新申請競逐,而是只須接受年度監督及評審,合格且符合既定條件者可於翌年度保持獲獎資格,並可於每年度自由選擇競逐“稱心服務團隊獎”。旅遊局亦提高了餐飲界別競逐“稱心服務團隊獎”的條件和增加了關於“食品質素”評審項目的比例。旅行社界別方面,“星級服務商戶獎”的有效期維持兩年,而申請條件則由只接受澳門持牌旅行社總行參加,開放至可由新申請的持有效准照旅行社指定一間其認為合適的總行或分社參加。此外,兩界別的獎勵機制也獲調整。

今年度“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旅行社界別的參加名額為30個,而餐飲界別則不設限額。有意參加的商戶可於3月13日至4月13日期間向旅遊局遞交申請文件,詳情請查閱澳門旅遊業界網站http://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

旅遊局於2014年推出“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目的為確立旅遊業的服務質素標準,鼓勵及支持業界提升服務質素,並且表揚提供卓越服務及推行優良服務管理的旅遊業界商戶,從而配合建設澳門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目標。“計劃”設有“星級服務商戶獎”及“稱心服務團隊獎”兩類獎項,實施的首兩年以餐飲業為目標對象,去年擴展至旅行社行業。

現時,澳門有201家餐飲商戶及28間旅行社持“星級服務商戶獎”資格,公眾可於旅遊局各旅客詢問處索取《星級服務商戶獎–餐廳及食肆指南》及《星級服務商戶獎–旅行社界別》小冊子或瀏覽旅遊局網頁www.macaotourism.gov.mo,以獲取得獎商戶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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