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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檢驗

車輛特徵更改-附加或加裝車輛尾氣後處理裝置


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根據《道路交通規章》第二十六條第一、三、九、十、十一款之規定,加裝車輛尾氣後處理裝置

服務對象
需加裝車輛尾氣後處理裝置之車輛所有人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表格第二號 (002/DDAVC)
  2. 更改特徵/裝置配件表格 (045/DV),在表格內其他一欄填寫:加裝尾氣後處理裝置
  3. 安裝責任聲明書 (017/DV)
  4. 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張
  5. 負責加裝(安裝)尾氣後處理裝置的專業供應商或商號之資料(營業稅徵稅憑單及商號業務性質登記及狀況)
  6. 尾氣後處理裝置的技術規格及合格證明文件(根據環境保護局關於澳門柴油車加裝尾氣後處理裝置的建議技術規範之要求)
  7. 遞交經專業的後處理裝置供應商或商號根據車輛的具體實際情況進行調查及評估報告,確認車輛的技術及排放狀況是否適合進行加裝
  8. 車輛加裝(安裝)尾氣後處理裝置位置示意圖兩份
  •  查詢可預約驗車進度

按此進入「服務辦理進度查詢
註:於檢驗中心辦理毋須審批之特別檢驗(包括複驗或重驗),完成繳費後可預約翌日至指定期限內進行檢驗;其他情況應先查詢可預約檢驗進度後,再預約檢驗。

  • 網上預約驗車

1.      “一戶通”網站(按此登入選取部門-交通事務局)或 “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下載):

車輛所有人:

1) 以“一戶通”(個人)帳戶登入

2) 選擇已綁定“我的車輛”

3) 預約驗車

非車輛所有人:

1)      以“一戶通”(個人)帳戶登入

2)      在「服務」選擇「部門—交通事務局」

3)      預約驗車

2. 按此進入交通事務局網站「網上預約驗車

 

  • 驗車時須出示正本文件
  1. 車輛所有人或代辦人身份證明文件;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亦可透過一戶通以電子方式出示
  2. 可透過一戶通以電子方式出示,或透過紙質方式出示車輛有效之投保證明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櫃檯辦理須先預約

  1. 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
  2. (路氹城)汽車檢驗中心
    地址:路氹城駕駛學習暨考試中心側
  3. 澳門摩托車檢驗中心
    地址:黑沙環勞動節大馬路污水處理站停車場地下
  4.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5.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費用

改裝、更改或替換零件設計:核准建造、改裝或替換任何種類車輛的車廂、構件或其他元件的審核費用澳門元3,000圓 及 申請特別檢驗費用澳門元2,000圓(汽車)或澳門元1,200圓(摩托車)。

註:根據現行《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


付款方式

詳情請參閱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審批所需時間

按實際情況而定


備註/申請須知

  1. 申請個案獲審批後,特別檢驗應在90日期間內提出申請,否則個案歸檔處理;
  2. 檢驗應從申請之日起計60天內進行,逾期者需重新申請新的特別檢驗並繳付相關之附加費用;
  3. 根據《道路交通規章》第五十條之規定,需定期檢驗的車輛,需接受強制性年度檢驗,故根據本澳現時路面及本局汽車驗車線檢測設備之狀況,車輛加裝(安裝)尾氣後處理裝置後,底盤(包括其他所有構件)其最低部位(位置)需距離地面高度≧13cm(即不低於13cm);
  4. 申請獲批准後,車輛需申請特別檢驗,檢驗合格通過後,將發出新的車輛登記摺,登記摺上將注明車輛安裝有尾氣後處理裝置;
  5. 檢驗必須在本局訂定限期內進行預約,車輛最早可於預約時間前15分鐘到達檢驗中心進行報到,最遲必須於預約時間後15分鐘報到,否則預約自動失效,亦不能入場進行檢驗,須重新預約。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網上 、親臨、電話、電郵、傳真等途徑


查詢途徑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
電話:(853)8866 6363(交通事務專線)
傳真:(853)2875 0626
電郵:info@dsat.gov.mo
網址:www.dsat.gov.mo


版本:01/02/2024


資料提供:交通事務局(DSAT)

最後更新時間:2024-02-01 16:55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